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日前,全国多省市陆续启动中成药价格治理工作,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对价格虚高产品进行调整。据媒体报道,此轮集中治理源于7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医药价格风险线索通报(第一批)》。文件显示,经初步测算,当前全国挂网的8.8万余种中成药中,有个别中成药在部分省份的日均治疗费用是该省同种药品最低日均治疗费用的5倍以上。文件提出,将引导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安宫牛黄丸、板蓝根颗粒、小柴胡颗粒、六味地黄丸等知名品种均在多地被治理之列。

以同种中成药对应的省内每日最低费用为参考,此次各省市的治理清单中,一些中成药的价格高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根据黑龙江省发布的《中成药风险价格药品目录》,价差最大的为一款小活络丸,其挂网价格为476元,是省内每日最低费用0.52元的915倍;内蒙古发布的《中成药价格异常清单》显示,一款安宫牛黄丸每日费用为1898元,比同种最低价格高出1811元;吉林共有52款中成药被列为“价格虚高”。
长期以来,部分中成药价格虚高问题引发持续关注,多重因素导致了天价“泡沫”。一是原材料与工艺存在差异,同时,加之气候波动的影响。中药材价格受气候灾害、种植面积缩减等因素影响显著,剂型工艺差异进一步放大价差,一些滴丸、软胶囊等新型制剂因设备投入和专利壁垒,成本有一定提高,但部分产品价格可达传统剂型的5—8倍,远超合理范围。
二是中成药市场竞争不充分。中成药领域存在独家品种垄断,导致定价权集中。以乌灵胶囊为例,其作为新药独家品种,因缺乏竞品而导致企业拥有绝对定价权,年销售额超 10 亿元却无同类替代。
三是由于对中成药评价的标准化程度较低,因此,常出现“同方异名”的情况,即同种中成药的组分和效用高度相似,但仍以“新名”上市销售,由于成本结构复杂,定价时具有极大弹性,因而会产生“同药不同价”情形。
四是流通环节层层加价,中药材种植成本上升、资本囤积居奇,叠加层层经销商加价,部分药品从药材采购到零售终端价格翻番,最终推高的终端价格由患者承担。
五是品牌溢价严重,部分企业利用“中医文化”“百年古方”等概念进行品牌溢价,由于品牌宣传、历史原因等,受众认可度高,也默认了其相对高昂的价格。
对于部分中成药价格虚高的治理,有着保障医保安全与规范行业的双重紧迫性。一方面,虚高的中成药价格在无形中消耗着较为紧张的医保资源,挤压创新药支付空间,医保基金可持续性面临挑战,同时,“同药不同价”会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易滋生回扣营销等灰色操作;另一方面,长期依赖高定价、高营销模式,不利于中成药标准化和临床价值提升。
从治理路径而言,需全国联动与精准施策,以“带量采购+挂网治理+医保监控”组合拳推进治理,彻底破解同药不同价困局。第一,建立分级预警与强制降价机制。通过差异化标记与采购限制挤压虚高空间,对超过药品最低价不同程度的药品采取不同标记,并相应实施限制采购量、暂停挂网、直接清退等不同程度的限制措施,从而倒逼高价药企业主动降价。还可以将价格超过药品最低价一定倍数的药品移出医保支付范围,倒逼企业主动调价。
第二,建立全国协同治理框架。应建立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的全国统一标准,要求中成药同名同方药价差不得超过合理范围,堵住企业通过更换包装或剂型变相涨价的漏洞。同时,国家医保局应建立全国中成药价格数据库,实时监测各省挂网价,对异常波动,如月涨幅超5%自动预警,通过数据比对发现并纠正价格偏差案件。
第三,强化监督与问责机制。可以推行“医保+纪检”协同检查机制,穿透药店定价与进货成本,虚高定价的药品零售机构视情况严重性可吊销其医保定点资格。国家医保局还应当将企业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评价,实施跨省联合惩戒,将虚报成本、哄抬价格的违规药企列入“黑名单”,倒逼企业整改并重新申报合理价格。
(作者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
发于2025.8.11总第1199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杂志标题:治理中成药价格虚高,保障医保安全
作者:邓勇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