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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36与歼-50可能各有侧重,两者之间并不构成竞争关系

该文分析,歼-36被定义为“重型远程打击+AI协同+对地压制”三位一体重型机。

该文分析,歼-36被定义为“重型远程打击+AI协同+对地压制”三位一体重型机。

歼-36与歼-50可能各有侧重,两者之间并不构成竞争关系

对此,前不久有外媒报道,成飞第三版歼-36又进行了试飞,并且有歼-10C伴飞。

据专门研究中方战机的德国专家鲁普瑞特分析,此次出现的新战机在进气道配置、发动机排气嘴、起落架结构,以及其他设计上都与之前有差异,极有可能是一款歼轰战机,用于取代服役了几十年的歼轰-7,其作战定位与俄罗斯苏-34战机相类似。

现在回过头来看,这种分析是有道理的,所以歼-36真有可能是一款歼轰战机,兼具战斗机与轰炸机的优点,同时弥补轰-20迟迟不能现身的缺憾。

该文同时也分析,沈飞研发的歼-50战机,则更趋向“制空导向”,平台更轻、机动性能更高,并可能具有海空平台换装能力。从某种意义上讲,歼-50战机极有可能就是我们预想中的六代机。

这么看,我国前期南北两个方向各自独立进行测试的歼-36与歼-50可能各有侧重,两者之间并不构成竞争关系。

这一点,与美国空军F-47战机与美国海军 F/A-XX的竞争关系不同,所以它们之中必然有一个要被淘汰或者推迟研发。美国人也承认,他们不具备同时研发两款六代机的资源与能力。

歼-36与歼-50可能各有侧重,两者之间并不构成竞争关系

正是从这个角度看,我们要同时研发两款六代机也是有困难的,毕竟美国的军费是我们的3倍以上,尚且不能同时研发两款六代机,我们作为赶超者,要实现这样的宏伟目标,更是困难重重,也没有必要。

不过,虽然不能同时拥有两款六代机,对于一些军迷来讲,可能有某些遗憾,但这样也很好,没有竞争关系,就可以各自发展,就不存在浪费大量资源的问题。

任何事件的发展都有一个过程,尽管我们不能同时拥有两款六代机,但以后我们可能同时拥有两款七代机,毕竟那个时候我们的综合实力就不一样了。

现在已经到了2026年,但我国官方还没有发布任何关于六代机的消息,所以现在外界一切都只是猜想,基于流传的照片、视频与我国总体军事战略需求进行分析,不一定十分准确,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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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c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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